皮肤癌分型
http://hn.qm120.com2008-11-19 16:56: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皮肤癌包括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恶性淋巴瘤、特发性出血性肉瘤(Kaposi肉瘤)、汗腺癌、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血管肉瘤等。
组织病理检查对皮肤癌的诊断分型有确定的意义,且易于操作,兹将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的组织病理分述如下:
1)基底细胞癌:真皮内有边界明显的瘤细胞群,胞核较正常稍大,呈卵形
或长形,胞浆少,细胞间界限不清,细胞间无间桥,因此,像很多细胞核密布在一个共同浆液中,细胞核染色无显著差异。有时可见细胞多核或核深染或呈不规则星状核。瘤细胞群周围结缔组织增生,在最外层排列成栅状的栓状细胞,瘤组织周围常可见到许多幼稚纤维母细胞及成熟的纤维细胞混杂一起。基底细胞癌间质含有粘蛋白,在制作切片时间质收缩,使间质与肿瘤团块边缘呈裂隙状分离,对本病诊断有一定意义。在组织病理学上基底细胞癌可分为分化型与未分化型两大类。未分化型可表现为实性型、色素型、纤维化型或硬斑状、浅表型。实性型可见多少不一、形态不同的癌肿团块埋在真皮内;色素型瘤细胞间有较多黑色素;纤维化型或硬斑状型具有显著的结缔组织增生,结缔组织成条束地包绕瘤细胞群;浅表型在表皮下有较多短小的花蕾状瘤细胞团。分化型可出现向毛发结构分化的角化型基底细胞癌,向皮脂腺分化的囊肿型基底细胞癌,向大汗腺分化的腺样基底细胞癌等。
2)鳞状细胞癌:癌细胞成团块或条索增生侵入真皮内,其中有多少不等的正常和不典型分化不全的鳞状细胞及角化不良细胞。不典型的鳞状细胞愈多,恶性程度愈高,其表现为细胞大小不等,核分裂不典型,染色深,胞浆嗜碱性,无细胞间桥。分化程度较高者则向角化方向发展的角化鳞状细胞,愈近中心时愈角化,中心可完全角化。根据肿瘤中不典型鳞状细胞所占比例,可将鳞状细胞癌分成四度。I度鳞癌:瘤组织不超过汗腺水平,不典型鳞状细胞少于25%,有很多角珠,真皮内有明显的炎性反应;II度鳞癌:癌细胞团界限不清,不典型鳞状细胞约占25%~50%,只有少数角珠,角珠中心多角化不全,周围炎症反应较轻;III度鳞癌:不典型鳞状细胞约占50%~75%,大部分没有角化,无角珠,周围炎症反应不显著;IV度鳞癌:不典型鳞状细胞占75%以上,核分裂象多,无细胞间桥,无角